天山网-新疆日报讯 自5月1日起,伊犁州直各县市(除奎屯市外)居民用气价格由现行的1.4元/立方米调整至1.73元/立方米,奎屯市居民用气价格由现行的1.5元/立方米调整至1.73元/立方米,一起施行阶梯价格。调价前用户已购买未运用的天然气仍按原价格履行。
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,近来,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发布了《伊犁州直天然气终端出售价格调整及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施行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施行方案》),《施行方案》自2024年5月1日零时起履行,有效期5年。
依照《施行方案》,伊犁州直各县市(除奎屯市外)居民用气价格由现行的1.4元/m³调整至1.73元/m³,奎屯市居民用气价格由现行的1.5元/m³调整至1.73元/m³。为坚持低收入集体的特殊化优惠方针,对伊犁州直各县市(除奎屯市外)持有效证件的低收入集体仍履行1.4元/m³价格规范,奎屯履行1.5元/m³价格规范。对价格调整前已购买的居民、商业和工业等存量用气仍履行现行价格规范。以液化天然气(LNG)为气源的其他燃气企业,居民生活用气参照本次调定价确认的终端出售价格履行。
依照《施行方案》,放开车用、商服及工业用气价格,施行商场调节价,各天然气运营企业要考虑社会可承受能力、企业运营气源供需情况等要素,依照终端出售价格=购气本钱+配气价格的顺价出售准则,自主确认商场出售价格并采纳备案制办理。鼓舞燃气供给企业与车用、商服及工业等运营企业签定长时间供销协议,保证气源供给和价格安稳。各燃气运营企业应及时向伊犁州开展变革委报备非居民用气价格,并经赞同后方可履行。各燃气企业应自觉承受各级开展变革委、商场监管、住建、工信、商务等部分的监督办理,尽力提高服务质量,保证气源供给和价格的安稳。
以LNG为气源的其他燃气企业非居民用气价格继续履行商场调节价,由燃气企业自主拟定出售价格。
《施行方案》清晰,树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机制。居民生活用气量设置为三档,其间:榜首档居民生活用气量为0~350m³(含350m³)、独立采暖壁挂炉用气量为0~2000m³(含2000m³),履行价格为根底气价,即1.73元/m³;第二档居民生活用气量为350(以上)~470m³(含470m³)、独立采暖壁挂炉用气量为2000(以上)~2800m³(含2800m³),履行价格为根底气价的1.2倍,即2.07元/m³;第三档居民生活用气量为470m³以上、独立采暖壁挂炉用气量为2800m³以上,履行价格为根底气价的1.5倍,即2.60元/m³。
《施行方案》要求,燃气运营企业要严厉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规则做好明码标价公示,公示透明度到达100%,施行清单化收费办理,保证清单之外无收费;价格调整时,提早经过种种方式和途径,耐性详尽向用户做好方针奉告,调价前用户已购买未运用的天然气仍按原价格履行,保证价格方针平稳落地施行。
关于印发《伊犁州直天然气终端出售价格调整及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施行方案》的告诉